日本旅行業法明文規定,旅遊業者與消費者交易,雙方必須簽署服務買賣合同「定型化契約」...
(圖)北斗星號
這次介紹日本當地「手配旅行」,簡單來說「手配旅行」就是消費者委託旅行社,代辦旅途所需相關手續程序,應屬後台客服...
大家應該比較熟悉旅行社所提供的跟團旅遊或是客製包團,日文簡稱這些為「企画旅行」或是「募集型企画旅行」「受注型企画旅行」,
【企画旅行】
・跟團旅遊(募集型企画旅行):套裝旅遊,主題旅遊等
・客製包團(受注型企画旅行):畢業旅行,家族旅行,員工旅行,獎勵旅遊等
【手配旅行】
而日本當地的「手配旅行」不同於「企画旅行」,請教估狗大神得知「手配旅行」與「企画旅行」差異...
『日本旅行法准許旅行社可受消費者委託,簽署「手配旅行」(委任)契約,提供消費者大眾運輸工具以及住宿等旅遊服務,只是這「手配旅行」責任義務不同於「跟團」和「客製包團」,旅行社只須善盡管理注意之責,代替消費者完成委任手續程序,法律上即認定旅行社履約完成,即便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務因其他因素讓消費者難以接受,消費者依然需要支付旅行社業務手續費用,再者旅行社在「手配旅行」案件上不負旅程管理責任,即使是航班沒飛等旅行突發事端,消費者都須自己處理,並承擔相關風險與責任.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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